【新闻提示】
器官捐献,是生命的再延续。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在全国11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我市是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记者近日从市红十字会获悉,试点4年,仅有20例实现成功捐献,与等待供体的患者数量悬殊甚大,供需比达到1:30。而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这一比例仅为1:5甚至1:3。
现状:
供需比1:30,80%以上患者在等待中死亡
“我现在并不是一个人活着,还有恩人的生命在我身上延续。”前天,21岁的大四学生卢晶来到了“南京市人体器官捐献20例新闻发布会”现场。早在2010年10月,卢晶患了一场重病,后被确诊为尿毒症,并被送入重症监护室。幸运的是,她如愿等来了与她配型成功的供体,肾移植手术非常成功,“现在能如此健康地活着,必须每天都要感恩救我的那个人。”卢晶说。
像卢晶这样幸运的人并不多。
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告诉记者,2001年开始,该院开始做心脏移植手术,但因供体短缺,80%以上的患者都是在等待中去世,“心脏病终末期、扩张性心肌炎等必须进行心脏移植,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记者从省人民医院了解到,该院每天在等待供体移植的患者有60多人。
而市红十字会前天通报,尽管器官捐献工作试点4年多,但目前成功捐献的只有20例,其中捐献大器官(心脏、肝脏、肾脏、肺脏等)50个,眼角膜26片;捐献者中男性19人、女性1人;捐献者最大年龄59周岁,最小年龄7周岁。目前江苏省实现捐献47人,“作为医疗大省,江苏的器官捐赠和需求差距很大。”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供需比例约1:30。
析因:
缺乏相关法律支撑,信息沟通不畅
“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影响这项工作推进的主要原因。”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部王伟分析认为,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支撑,哪些部门来开展这项工作、各部门如何各司其职并无明确分工,目前红十字会开展这项工作是受卫生部门委托,各项工作协调起来非常困难。王伟说,器官移植的最佳时间是脑死亡后、心跳停止之前,否则,移植效果会大打折扣,“由于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脑死亡就是生命终结,从伦理道德上讲,不少家属会觉得脑死亡的病人还有抢救机会,怎么可能在这种状态下进行脏器摘取呢?”王伟透露,因错过最佳时机而让捐献“夭折”的占20%左右。据了解,目前,全世界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脑死亡标准,美国、英国等13个国家还把它写进了法律。
在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移植中心副主任医师邵文雨看来,信息交流不畅是阻碍器官捐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邵文雨说,每天在医院去世的人中,符合器官捐献标准的潜在人士肯定有,但目前江苏只有11家医院试点这项工作,基层医院大部分不知道捐献的流程,什么时候捐献?怎么捐献?老百姓更是不清楚。
专家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尽快为“脑死亡”立法
如何让更多志愿者加入到器官捐献队伍中?
“国家应从立法、经济投入上加大对器官捐献的支持力度,在国家、省级层面设立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确保专人负责,指导掌控全流程。”一位业内专家提出,让更多的人志愿加入捐献队伍,必须充分重视顶层设计,也可借鉴国外经验,尽快为脑死亡立法,让符合捐献标准的脑死亡者顺利加入到这支队伍中,“在实际操作中,已有部分家属同意对脑死亡病人进行脏器摘取了。”
“在相关法律还没有及时完善时,应该就这项工作的开展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刘霞透露,近日就有志愿者家属提出“生态葬都可以拿到相应补贴,这个比生态葬更高的奉献为什么还是‘无偿、自愿’?目前我们也正在向相关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
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这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主要包括山东、浙江、广东等地,相关政策都比较“得力”。例如,浙江就出台规定明确,民政部门需对器官捐献者减免相关丧葬费用;对捐献者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给予最高达5万元的一次性救助等。而在山东,也设立了困难家庭捐献救助金,“这些都是未来工作中可以借鉴的经验。”这位负责人表示。
专家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尽快为“脑死亡”立法
如何让更多志愿者加入到器官捐献队伍中?
“国家应从立法、经济投入上加大对器官捐献的支持力度,在国家、省级层面设立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确保专人负责,指导掌控全流程。”一位业内专家提出,让更多的人志愿加入捐献队伍,必须充分重视顶层设计,也可借鉴国外经验,尽快为脑死亡立法,让符合捐献标准的脑死亡者顺利加入到这支队伍中,“在实际操作中,已有部分家属同意对脑死亡病人进行脏器摘取了。”
“在相关法律还没有及时完善时,应该就这项工作的开展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刘霞透露,近日就有志愿者家属提出“生态葬都可以拿到相应补贴,这个比生态葬更高的奉献为什么还是‘无偿、自愿’?目前我们也正在向相关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
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这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主要包括山东、浙江、广东等地,相关政策都比较“得力”。例如,浙江就出台规定明确,民政部门需对器官捐献者减免相关丧葬费用;对捐献者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给予最高达5万元的一次性救助等。而在山东,也设立了困难家庭捐献救助金,“这些都是未来工作中可以借鉴的经验。”这位负责人表示。
原标题:4年仅20例成功,器官捐献卡在哪?
文章链接:http://js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4/03/27/020631998.shtml
稿源: 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