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6月30日前未认证的,7月起将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4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开展2014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资格认证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由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2013年12月31日前纳入社区管理的省直管行业统筹单位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2014年内新增加的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不列入此次资格认证范围。
凡在6月30日前未认证的,7月起将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以冒名顶替、伪造证明材料认证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按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链接
资格认证方式 市区居住:
1、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持《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手册》、身份证)及供养直系亲属(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资格认证。
2、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到原单位领取《认证表》,本人持《认证表》、身份证到其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资格认证,认证后返还原单位一份。
异地居住[含五县(市)及原铜山县乡镇]: 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或供养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及原单位或区退管中心邮寄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或当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将认证表返回原单位或区退管中心。
原标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开始
文章链接:http://ml.china.com.cn/xuzhou/xznews/20140404/339373.html
稿源:徐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