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着力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5月3日,市东方人民医院举组织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
此次签订工作是由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各党支部书记及医院各科室负责人一起共同进行。签订会上,该院领导再次强调了责任书签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部门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医院工作协调推进;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行风建设,要认真落实院科两级行风建设责任制,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严格执行医疗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九不准”等有关规定和医德考评制度,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该院领导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主体责任,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委将对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督查结果会作为对科室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市东方人民医院 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