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方人民医院与沛县、微山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018-06-13   来源: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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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东方人民医院与沛县医保中心、微山县医保中心签订了2018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协议中明确了主管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诊疗服务、药品项目管理、诊疗项目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及违约责任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随着医改的深入开展,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也愈加规范,各级主管部门采用信息监控系统等方式对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该院也是严格按照各医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维护系统升级、完善数据挖掘,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及质量,在维护基金安全的同时,更好地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市东方人民医院  王红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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