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凉保存药品,需避光20℃以下保存,如发现未按规定保存,请勿购买并向药监部门举报。”近日,市食药监局组织的药品质量管理现场会,现场督察的某药店张贴出这样的宣传告示。
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我市加速推进零售药店“阴凉区”建设,现已完成3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企业的改造工作。
原标题:我市已完成3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企业的改造工作
文章链接:http://www.xz.gov.cn/zgxz/ggfw/20140526/006014006004_db2eafac-c8cf-460f-8813-33c6d2b3c4ed.htm
稿源:中国徐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