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徐州市职工生育和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分娩按病种收付费协议》,参保市民住院分娩成了最大受益者。
曾经:报销标准有上限
2009年元月份以来,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都是固定的,即顺产按照2200元的标准报销,而剖腹产的报销标准是4200元,这是上限。
市妇幼保健院医保办姜云主任,用2013年该院产妇分娩费用的平均数字向记者介绍:
2013年,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产妇在我院顺产的平均费用为4600元,也就是说,除去可以报销的2200元,个人需要承担2400元。
2013年,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产妇在我院剖腹产的平均费用为8500元除去可以报销的4200元,个人需要承担4300元。
如今:结算总额没上限
包括顺产、剖宫产在内,参保人员住院分娩费用结算标准暂定每人5600元。其中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分娩单病种费用,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结算标准的80%支付,参保人员个人自付20%。
居民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分娩单病种费用,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按结算标准的70%支付,参保人员个人自付30%。
高于结算标准以上的费用由医院负担,但特需服务费用除外。
特需服务费用是指基本医疗以外的费用,主要包括新生儿费用、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护工费、产后康复费及超出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以上的费用、输血费用等。据统计,顺产特需服务费用在600元左右,剖宫产特需服务费用约1600元。
自付费用和4月1日前相比孰多孰少也就一目了然。
结果:在院分娩获实惠
此项惠民政策到底能给参保人员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带来多大的实惠?
打开市妇幼保健院的住院记录,记者随机查看了两位参保人员的住院分娩费用,发现:
4月26日,参保人员吴女士顺产得子,产生费用4617.12元,而产妇自付金额仅为1829.90元,较新政前多报587.22元。
参保人员陈女士是剖宫产,合计产生费用为8377.89元,仅仅自付2553.10元,较新政前多报1624.79元。
参保人员杭女士是妊娠合并症,合计产生费用12496.50元,仅仅自付4285.90元,较新政前多报销4000余元.
欧阳女士是妊娠合并症,合计费用10558.39元,自付2734.20元,报销7824.13元,较新政前多报销3624.13元。
从4月1日至今,符合按病种收付结算条件,有72位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产妇在该院分娩,还有24位符合居民医保范畴的产妇在该院喜得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