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某超市的东西,出现拉肚子或者呕吐等食物中毒事件,你可以不去超市“声讨”,直接给保险公司电话,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昨天,记者从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已经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正在探索在全省推广。
商户投保后,一旦出现问题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异物,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这就是食品安全责任险。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田丰说,2012年,扬州已在试水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首批包括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等20家商户,与保险公司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据介绍,“食品安全责任险”是由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投保并缴纳保险费,主要承担食品销售企业由于疏忽和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补偿。如果经营户支付的保费为600元,那么如果遇到食品安全事故,保险公司累计最高赔付可达10万元。
此外,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胡晓抒说,今年,江苏要基本建成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电子追溯系统,给这三品种“办身份证”。
“去超市买奶粉,用手机扫一下罐子上的二维码,就能查到是哪个地方供应的,哪个厂家生产的,哪个经营单位销售的,一目了然。”胡晓抒说,这种全过程追溯模式,等于建了一个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追根溯源,可以对问题食品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召回,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戴巨群说,这个追溯源头主要是从生产企业到消费者手上这个过程。现有散落在各环节的追溯系统尽管部分实现了内部可追溯,但缺乏环节间有效衔接和数据对接,产生的电子数据不能及时共享。今年先选择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等食品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推进覆盖肉类、蔬菜、儿童食品等所有食品品种的电子追溯系统。
江苏去年查处80件
滥用添加剂案件
(记者 李花)从去年10月10日开始,食品安全问题由“多头管理”变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肩挑”。昨天,胡晓抒局长告诉记者,食品药品机构体制调整后,他们开展白酒、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复配食品添加剂等8项专项监督检查,累计完成检验2933批次,合格2827批次,问题检出率3.6%。在食品流通环节,累计检查食品经营者66.18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82万个次,捣毁售假窝点60个,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非法添加剂案件4823件、罚没金额3667.84万元,查处销售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80件、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16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5件。
胡晓抒局长说,食品安全,欢迎所有市民成为“监督员”,欢迎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举报并提供线索。
□金陵晚报记者 李花
原标题:江苏探索食品安全保险制度 食物中毒找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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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