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到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进行《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7-05   来源: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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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精神卫生法》的贯彻实施,规范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6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张德超率执法检查组一行4人对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情况进行检查。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张伟率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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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强制医疗科、住院部、门诊部和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等科室,详细察看医院的医疗设施配套、依法执业、医疗行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特别是强制医疗等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医院在贯彻执行《精神卫生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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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听取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张伟书记的工作汇报后,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法》中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全市精神卫生事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张德超强调,医院要进一步落实监护救治责任,加强医疗配套设施的配备,加强人员业务指导及培训,提高人员服务能力,确保依法依规收治病人,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发挥精神卫生专科机构优势,推进我市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市卫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胡传峰陪同检查。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院办

  常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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