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指定部分医疗机构为市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

发布时间:2013-10-19   来源: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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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苏卫应急〔2012〕17号)、《徐州市“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徐卫应急〔2012〕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结合相关医疗机构专科学科优势,经研究,市卫生局决定确认一批医疗机构作为徐州市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具体如下:

  一、指定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徐州市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徐州市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工作职责是:在市卫生局领导下,承担市内重特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伤(病)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和院内收治等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和市外紧急医学增援任务;拟定医院紧急医学救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技术方案、程序流程、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建立可持续发展、相对稳定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技术、设备、物资、信息等应急保障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业务培训和演练;负责突发事件风险沟通和伤(病)员心理援助、紧急医学救援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积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相关科研工作和合作交流;指导市内其他医疗机构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完成市卫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二、指定徐州市职业病医院(市肿瘤医院)为徐州市中毒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徐州市中毒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工作职责是:在市卫生局领导下,拟定全市中毒医疗救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市中毒医疗救治预案、工作规范、程序流程和技术方案等,参与全市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和康复,负责全市中毒医疗救治技术的指导、会诊、培训和演练,对社会公众开展中毒防治的健康教育和信息咨询工作等。

  三、指定解放军第九十七医院为徐州市烧伤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徐州市烧伤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工作职责为:在市卫生局领导下,承担全市群体性烧伤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和院内收治等紧急医学救治任务;制定全市群体性烧伤紧急医学救治预案、技术方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等;制定全市群体性烧伤紧急医学救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可持续化发展的烧伤人才、技术、设备、物资、信息等的应急储(装)备;负责全市烧伤紧急医学救治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协助市内其它医疗机构开展群体性烧伤紧急医学救治工作;负责群体性烧伤心理援助和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及宣传工作;负责群体性烧伤紧急医学救治相关科研工作等。

  四、指定徐州市传染病医院为徐州市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徐州市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工作职责为:在市卫生局领导下,承担全市范围内重特大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病人的医疗救治指导、院内收治等紧急医学救援任务;拟定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传染病医院相关预案、工作规范、技术方案、程序流程和管理制度等;建立可持续化发展、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技术、设备、物资、信息等应急保障机制;负责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的指导、会诊、培训和演练;负责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的风险沟通和医疗救治信息报告等工作;指导县级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与管理;对社会公众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防治的健康教育和信息咨询工作;完成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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